那一夜,我们没有采访******
中新社记者 李安江 郭晋嘉 杜远
“我的孩子已被埋了10小时了”、“你们快点想办法啊……”
5月12日,我们作为中新社报道灾情的第一梯队在行至绵竹汉旺镇时,第一时间目击到东方汽轮机厂中学垮塌校舍的惨状。“救救我!” 垮塌的房屋中,不时透出被埋学生凄惨的呼救声。天一直飘着小雨,焦急的家长无助地围在废墟前,哭成一片。
前来采访的我们,面对那一张张泪脸,面对他们哀求的目光,一时不知所措。采访还是救人?这个新闻课堂上的道德问题,从未像现在这样来得如此突然。我们放下了手中的相机,此时任何的采访行为都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救人,十万火急”,但在坍塌的钢筋水泥面前,我们也束手无策。
“快点救人,快把这里的情况报告出去”,有人向我们喊着,我们一路狂奔,终于走到了一个有手机信号的地方,立即用已经拨得发烫手机发出了求救信息。
一夜折腾,已近黎明,我们这时却找不到返回的路,盲目前行中又遇一灾民安置点,我们正准备下车采访,一对焦急的夫妇直扑过来,“救救我们的孩子,求求你们”,急切的话语近乎哀求。窝在妈妈怀中的小孩满脸是血、双眼微闭,只能喃喃发出不明呓语。情况紧急刻不容缓,顾不得采访任务,我们又即刻开车送他们前往绵竹市区寻找医院。
副驾驶座的记者不停催促司机“快点,再快点”,坐在后座的女记者一只手紧握男孩母亲发抖的手,一只手轻抚男孩的额头:“坚持住,会好的。”三公里路程,我们知道,这是在和死神赛跑。
已经停电的绵竹市内一片漆黑,我们将男孩送到当地一个医疗点门前,司机打开汽车大灯照亮进入医疗点的道路。此时,我们突然发现,刚才忙着救人,把我们的一个同事丢在了路上。
经过近一小时寻找,终于在绵竹市人民医院门口一条躺满伤者的街道上看到了同事熟悉的身影,此时的他,已将相机和笔记本放在一旁,正和几名护士将一名满身是血的重伤者抬上救护车。
那一夜,我们没有感到孤单,我们搭车的的士司机,就是来自绵竹的前往灾区献血队伍中的一员。
这一夜,我们几乎没有完成一个采访。
(中新社成都2008年5月18日电)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